我见青山多尴尬,青山见我应如是。

 2016-08-08 15:45

青山跟我是高中的同学。用同学来形容我们的关系,似乎是对记忆的不尊重,他曾经被我认为可能是我最好的朋友。少年时期看周国平在《岁月与性情》中写他与郭世英的友情,我曾经坚定的认为,对我来说,他就是我的郭世英。

当我还懵懂无知的时候,是青山带着我听摇滚,带着我走进我自己之前从未接触过的丰富的意义世界。高中的时间可能太适合矫情了,然而他又那么适当的时机出现在我面前。于是似乎整个高中时期,我都在那种对他的崇拜中肆意生长着,当然在一个二线城市,青春期的少年无非也就是听听流行音乐。他学吉他,追班里最漂亮的女生,突然生病住院,成绩一落千丈,然后颓废不堪。作为班长的他自然无法承受。可是青春期的我们总是这样的吧,好像一不小心,特别容易迷路。对于高中时期的我来说,高考似乎特别遥远,友情、音乐这些看起来无足轻重的事情,就是全部世界。

很难用寥寥数语将高中时期对于我的塑造以及那时候我内心的喷薄形容出来。但是那种感情是有载体的,特别是青山君。可是那时候真的太小了,竟然不懂这世界竟然有所谓的社会阶层。当时的友情就是很简单,军训的时候正好站在了彼此身旁,多说了那么几句话,就成为整个三年最好的朋友。

他高二生病住院期间,我也非常难过。那种友情似乎没有任何的情欲,只是简单的守护和认同而已。那时候我有时候会去医院陪床,帮他补习功课,以及说那些过分矫情和言不由衷的话。有时候晚上的月亮特别亮,他会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压抑的哭泣。我并不知道那些眼泪意味着什么,是无法求得的美女的欢心,还是前程不可知的怅惘。那些年被过分放大了的矫情以及忧伤,却成为多年后想起来都让人心醉的表情。

当然我最难过的其实不止这件事。高考之前,我们都没有时间去难过即将到来的离别伤感,高考之后,大家又匆忙陷入高考失利的悲伤继而转入报志愿以及考取大学的兴奋之中,原来以为会笼罩很久的离别愁绪,从压抑转向了对新生活期待的狂欢,那些说好的伤感,似乎都被现实生活的进度一笔勾销了。

青山虽然只考得二本的成绩,却上了一本重点大学;我则到了北京,开始人生的另外一场旅途。

大学的时候我如果去天津,都是去找他。我对自己的大学时光没有什么特别后悔的,但如果能重新过一次,我可能会过得快乐一些。我记得大一失恋时,我去了一趟天津;大四某人去世后,我又跑了一趟天津。整个大学的时光,我们都仍旧以短信的方式充当着对方心里最拧巴和温柔的那个角色——甚至有些话,不是说给对方,而是说给自己听,只是恰好,对方总是能给彼此想要的回应。两个不太远的城市的距离似乎对于两个男生之间的友谊刚刚好,好过在同一个城市因为忙的借口而冲淡友情。

研究生他考来北京,事实上他又是以刚刚过线的成绩上了最好的学校。不过我仍旧不亦乐乎。他来报到的那天,我和在北京读研的你女性好友还专门去帮他报到、整理宿舍,那个宿舍,我竟然也去了很多遍。08 年贾樟柯的《小武》十周年专场在百年讲堂举行专场,我们俩都在台下,看着上台发胖的王宏伟我们在黑暗中相视而笑,我问他十年后我是不是也会大腹便便,他问我他会不会已经秃顶,如今竟都成了生活的真相。

那时候我也还太年轻,竟然不懂小武是我对真实人生经历的祭奠,是我擦身而过的被我扔在身后的生活,但对他来说不是,「二代」出身的他凭借的是对于语言的熟悉以及对于苦难生活的同情而生的想象,只是那晚我仍旧记得清楚,我们从东门而出步行到蓝旗营,一路上谁都没说话,路上路过几个 331 和 375 他都没上,我们走到 13 club 喝到烂醉,心里不再是高中时期那种忧伤的表情,但生活不易,越走越清晰,也越沉重。

很快他就恋爱了。对于一个有点才华、会弹贝斯和吉他甚至组乐队的人来说,简直太容易了。他每天忙着谈恋爱、做实验,对他来说一定会有顺遂的人生,硕士毕业前夕他父母为他在东三环全款购置了房产,保他进入知名医院就职;我则似乎沉入了特别深的人生纹理之中,读书、走南闯北。他的女友似乎一直非常介意他与我的关系「好得有点不正常」,我自己因为感情生活问题的「羞耻心」未消解一直无法与他直面对话,彼此怀着对对方最深沉的担忧,又因为这世界需要我们付出更多以确认我们的社会位置,我们竟然联系的越来越少,变成了「失去联系」的「自己」。

高中时说好我一定会去当他的伴郎的,可他有一个身为明星的表哥,比起来我自然不是上佳人选,得知消息的时候我竟然有点生气;我也以为他到北京之后我们应该会一起坐火车回老家,但这样的故事竟从没发生过。

多年后再见是我南下又杀回北京。那是我人生中一个小高峰过后的低谷,形容憔悴。一次我腿受伤,去三院挂不上号,突然想到他所在的医院骨科也不错,遂电话前往。见他头上的头发稀少,我心里竟然难过不已,在医院的环境又不知如何言语——那是他惯习的工作场景,对我来说却是极度陌生甚至带着莫名恐惧。见到他的时候我以为我会狠狠拥抱一下他,但我们见面的样子像是相识不久的新朋友,客气,克制,寒暄。他带我去他所在的科室,然随即离去,我失落的看着他,有点生气,却又不知所措。待他离开,我没有看病就离开了。

在那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他结婚、生子、换医院。这些年的人生阅历教会我从另外的角度去看他,我所凭着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争取来的人生,他都靠着父母的庇荫轻松过上了。但这才是他心里最介怀的部分,曾经少年相识的情谊并不能抵挡世事的悲凉,他每见我一次都似乎在见证自己的失败,尤其那些年我孤高自傲,不可一世,一定在很多不经意的时间里,无数次伤了他的自尊心。

今年过年期间高中同学聚会,他发短信来通知我,这才加了我微信。2016 年了,他应该是我的微信好友第 500 + 吧。不过我没有回复。我总觉得对自己身份的不坦诚导致我损失了好多友情,但这不是我一个人的错。所有的感情,包括友情,都不是一个人走着走着就会迷路的。我总以为他一定知道我高中时喜欢谁,我大学的时候让我死去活来的那个人也是个男生,多年后他竟然在我的微博留言:「你不见我,是不是因为你出柜了?」当时的我在出差,看到这条大家都可以看到的评论,苦笑,无言,没有删除,也没有回复。原来,这么多年的亲密的关系,竟然不知道。

前几天我在小区门口的麦当劳吃早餐。突然收到他的微信,打开是一张图片,居然是正在麦当劳吃早餐的我。我惊起看对面,找他,找不到。那个低头看手机的人,难道是青山?我盯着对面看,对面的人抬头。那是一张怎样的脸呢?早晨的阳光太刺眼,我看不清。我只看到他已经几乎没有了头发。我尴尬的笑了笑,他回应我以同样尴尬的笑,又跟十几年前同样敏捷而夸张的动作跃到我对面坐下,同样沉默的吃早餐。

我大概刚搬来现在住的小区时,我在附近的超市遇到了他的妈妈,我就正对他妈妈两米远,但没有被认出,彼时我已经确信我们住在相邻的空间。如今这样的相遇,我也只好解释说我正在等人,等的工作伙伴是一个女生,此刻又恰好出现在麦当劳门口。我要走,他本来还像当年一样撒娇说你怎么可以不等我;但女生也没吃早餐我说那你稍等一会儿,我开车顺你去地铁站,他却踉跄的溜掉了。等我们开车出去时,我开的很慢一直在寻找他,我其实有好多话没来得及说,然而,他却不知道钻进哪条小道,我怎么都没找到。

最后他说,以后还是要多见面啊,我说,好。「等我忙完这段就找你!」我说,好。

原来这么多年,我们发那些矫情的、文艺的、肉麻的话,懂我的不是青山,是我自己。

LOOKing:给前任的情书。

 2016-08-18 01:21

Looking 一直以来被称为神作,虽然因为电视剧收视率低而被 HBO 放弃,但在周围圈子中口碑很好。第二季的结局更加令人揪心,在豆瓣,很多人都在进行大猜想,究竟最后 KP 组合是否会被拆散,或者 PR 组合才会更加值得歌颂?在关心结局的同时我也一直在思考除结局之外的画外音所想要表达的部分。

首先我想先说说这部剧里面的几条支线,他们更恰当的表达了 Looking 所蕴含的丰富、意味深长的味道。他们分别是绝对主角 Patrick 的好朋友 Agustin 和 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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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ustin:No More Art

在电影版中,归来的 Patrick 为了好友的 Agustin 而回到 SF。回看整部剧,Agustin 基本上是变化最大的那个。那么,他找到了什么呢?他不仅找到了完美的爱人,更总要的是,他找到了自己。

在第一部中,Agustin 简直就是个混蛋。他拥有近乎完美的爱人 Frank,有不错的工作。但是他当时有着近乎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他嗑药,做着艺术家的美梦。当他将雇主搞崩溃,再付钱让 Rentboy 介入他的生活,再拒绝掉 Frank 帮他争取的参展机会之后,他几乎失去了一切。那个阶段我们看到他甚至对周遭的朋友都非常 Mean。是一个难以让人喜欢得起来的人。

在朋友的帮助下,他开始重新做人。在第二季,他遇到了他的完美爱人 Eddie,也是电影版中跟他结婚的人。分手时,Frank 跟他说你从来就不是什么好的艺术家,最多也就做到 Mediocre 而已。这句话像是一句诅咒,让他似乎再也难以竖起信心。之后他在 Eddie 的帮助下,他不仅可以重拾对于生活的信心,更加重要的是他重拾对于自己的信心,并以此学会去爱别人和爱自己。

于是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有过失败的甚至非常糟糕的人生的 Agustin。这是导演的用心良苦之处。一时失败的人生并不可耻,重要的是能不能 learn a lesson from it。Agustin 做到了。他跟很多人认错,甚至跟 Richie 认错,都是接纳曾经的自己。在可以接受失败的自己的时候,也是迎接更加自信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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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很想说另一个人,他的 ex,Frank。第二季中,Eddie 和 Agustin 在咖啡馆偶遇 Frank。该如何形容 Frank 呢,他帅气,在男友失魂落魄跌落谷底的时候鼓励他、扶持他,但也在自己受到对方伤害之后用近乎恶毒的语言攻击他。在见到这个帅气性感的 ex 后,Eddie 非常吃醋。可是我也在想,也许 Frank 爱的男友,也是他想象中的男朋友,是「艺术家」Agustin,但真实的 Agustin 却是一个平凡的 Agustin,艺术只是他的一项爱好而已。那么在这里,前任「Frank」是 Agustin 的一颗朱砂痣,而他必将走向更加平凡而宽阔的人生,在他终于接受了自己的真实模样之后,才能有机会和智慧拥抱(Embrace)他自己真实而平凡的人生。换言之,Frank 爱的不是真正的 Agustin。

Dom & Doris:No More Love

Dom 是典型的白人男人,在 P.A.D 三个人中,他的年纪最大。在整部剧中,他曾经去找过自己多年前的男朋友,which 仍然是个人渣;他也尝试过要交往已经经历过「曾经沧海难为水」的Lynn,尝试后失败。在美国这样风气开放宽容的国家,年过四十岁的基佬很可能也是孑然一身。这是这部剧的另一个人物设定:白人,中年,单身,同性恋。如果倒退十年,我们会觉得这个人物设定接近于 Miss Little Sunshine 里面的舅舅,一个典型的 loser 形象。可是在这里,Dom 就代表一个普通寻常的旧金山中年基佬——他很可能也在寻找,但他单身。而他在四十岁之后最重要的寻找不是「另一半」,而是他自己。

Dom 和 Doris 和他们的朋友们 Patrick 以及 Agustin 不同,后两者都曾经上过大学(貌似是 UCB?),Dom 似乎一直都没有像样的职业,接近于我们所说的社会「底层」。在四十岁之后,他终于决定要开自己的餐馆。在「不惑之年」之后,他终于找到了自己。

在与 Lynn 相处以及分手的阶段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帅气的中年男人的需求,分手也是因为他获得了与自己相处的实际能力,而不想要「依赖」任何人,以及为了「关系」而去妥协。于是,Agustin 和 Dom 的两条支线,反而清晰的交代了与电影标题 Looking 所一致且有所结论的主题:他们最终找到的不是任何人,而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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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最为感动的一段是 Dom 和 Doris 之间的感情。他们两个的「分手」在第二季中也是最为高潮的段落。基佬和热爱他的女生之间持续多年的友情,最终的结局并不是友情的散落凋零,而是经由一次冲突之后,两个人决定「成长」。成长的方式就是 Big D 决定离开他们死守多年的亲密关系,离开合租的公寓,去赴往自己的人生,在那段人生里,她可以住在旧金山俯瞰金门大桥的山顶的大 house,并且开始打算为了那个「全世界最好的男人」而孕育新生命。

在与前任的交锋中,Dom 去跟瘾君子前任吵架,当他喊出多年的怨怒时,竟然是得意的、放松的微笑;Lynn 一直活在他曾经的「曾经沧海难为水」中,而作为 Dom 前任的他,教会他在自己的人生里勇往直前。最好的朋友 Dom 和 Doris,又各自在人生里寻到了自己的位置。Doris 几乎是我在这个剧里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了。

Patrick:LOOK-ing

作为本剧无可争议的主角,Patrick 一直是一副受害者、搞不清楚状况的模样。他似乎永远都有办法把所有的事情搞砸,又永远都可以装出受害者的模样。从第一季开始,他就在慌乱的「树林」中搞乱了别人的步调;在与医生的见面中,他又完全没搞清楚状况的把第一次约会搞砸……当然他也有好的一面,他温暖、细心、与世无争……,用游戏、漫画以及电影来勾勒自己的爱情蓝图并为之陶醉,走进一段感情,混乱中又开始另一段感情。

剧中为他准备了两个爱情对象,一个是 Kevin,一个是 Richie。Kevin 操着一口正宗的 British Accent,白人,帅哥,中产。这当然是 Patrick 的完美主义的母亲可能会满意的儿子的男朋友;Richie 呢,墨西哥裔,没上过大学,没有存款,对爱情忠诚,无以言表的自卑。在前两季中,Patrick 伤透了 Richie 的心,并且成功从小三晋级到 K 的正牌男友,然后呢,在搬进去共同的「家」的第二天,离去。离去不仅仅是分手,而是离开了基佬天堂旧金山。

电影版的开头,Patrick 又回到了熟悉的城市。旧金山灯红酒绿,这里有 Castro,有四季如春却在夜里微凉的天气,有熟悉的旧友,也有曾经的旧爱。在这短短的几天,他要数次见到「蚊子血」 Richie,也要以 Closing the chapter 的名义见到「朱砂痣」 Kevin。但是事实上是,即使才离开不到一年,他最好的朋友 Dom 蓄起了胡须,他看起来是如此陌生;他曾经爱的死去过来的 Kevin 突然变成 blond,并且成熟而深情。K 和 P 说的那些话,尽管已经是万劫不复,但仍旧是情肠难断。

-Well, because despite everything, Patrick,

-I just want you to be happy, man.

-Why?

-Why?

-‘Cause I love you.

以及最后拿一下下揉揉耳垂,都已经让人心碎加上头皮发麻。有人说很讨厌结局中导演为 K 这个渣男洗白。我自己却从来没觉得 K 是渣男。他只是忠于了自己的内心,并且负责任的在感情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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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ie 仍旧是一身阿迪达斯的衣服,每次望向 P 的时候都充满深情。在 P 面前,即使是 ginger 的 Brady 也暗淡无光,这是 R 的深情之处,也是他充满渣男特质的地方。似乎 R 有众多的粉丝,在「忠诚」如此匮乏的时代,R 这样的男人似乎难以找寻,绝了种;但在每一次 P 的犹豫中,他往下看看,是忠犬 R,似乎哪里都不错,但就是好像少了点什么;他再抬头看看,是完美男友 K,他似乎太完美了,这次好像是自己缺了点什么,于是总想找点毛病出来,或者干脆制造点问题出来,再不然就毁掉以寻找存在感。最终,蚊子血还是蚊子血,朱砂痣却不再是朱砂痣。

倒数第二场戏是导演显示功力的一场戏。煽情的舒缓音乐中,全世界似乎都静止了,人们在酒吧中如同雕像般拥抱着、亲吻着,每个人似乎都寻找到了自己宗教,安详、满足、静谧、忧伤。镜头一直推向右方,Patrick 一脸悲伤的看着这一切,似乎那一切的宗教般的雕像都与自己无关——事实上他应该是在顾影自怜,在这个充满着肉欲与爱恨的城市中,他曾经来过,当他逃兵般离去几个月之久又归来,似乎全世界都找到了归宿,只有他还在寻找——这个时候导演巧妙的运用了镜子,镜像的景深开始变幻,镜中的人开始由模糊变清晰,镜头往左推,Richie 清晰的出现在镜头里,两人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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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戏拍的如此精美,配乐、光线都如此凄凉,似乎在营造一场美丽而冰冷的梦幻,镜像在这里起了重要的隐喻,那个从镜像中走出来的人啊,似乎也只能是顾影自怜的 Patrick 用以救赎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镜像究竟不是真实,只是情境使然而生的梦幻。

最后一场戏,P 和 R 走在凌晨的 Castro 街头,那里是诸多著名同性恋事件的起源。前一刻还在忧伤难耐的 Patrick 此刻正在笑靥如花,跟 R 计划着自己的种种未来。只是那些语言让我有点难堪甚至难为情。为什么呢?因为我在那段对话中看到了曾经不负责任的我自己。表面上归于平静的 Patrick 的内心之海,似乎仍旧在酝酿一场大风暴,不管是前任 Richie 还是 Kevin,我们的小 P 在兜兜转转的旧金山人生中似乎还会旋转不停,橱窗里等待着他的 Agustin、Dom 以及 Doris 都在跌撞中找到了平凡的自己,而刻意尝试平凡的 Patrick 显然还需要一段路要走,直到他了解,每一段人生路,我们都不是在找别人,而是在找自己。也只有找到了自己,接纳并喜欢自己,那么遇到或者不遇到所谓另一半,似乎也就没那么意义重大了。

我的保洁阿姨。

2016-09-15 17:04

我刚在城北租好这间一居室,用 App 请阿姨来打扫。很巧的遇到这个阿姨。那时候我在学校附近的房子还没到期,还没搬家,房子看起来空荡荡的。阿姨进来后,我在沙发上只顾一只接着一只的抽烟。阿姨几乎一句话也没说,打扫完就默默的走了。

比起来那种喋喋不休、带着八卦眼光来到处巡视又用言语来论证自己假设的阿姨,我当然喜欢的是这种静默无声的。就像去逛街买衣服,我也总喜欢那些留给我自己空间的店。店员紧追不舍的喋喋不休往往会让我心生恐惧。

所以一次又一次,住进这个房子之后的每一次,我几乎都用这个阿姨帮我打扫。有时候她的档期太满,我也会尽量等到她的时间。

她第二次来打扫的时候终于开始发表一些评论。比如,「你的东西怎么那么多哦」。渐渐打扫的次数多起来,她也会基于自己的观察做一些更为深入的评论,「你好像都不需要按时上班,肯定是公司高层」。我也就那么一笑,不做解释。

用熟悉的阿姨打扫就跟熟识的发型师,时间长了你都不用交代你的需求,我们渐渐保持某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比如有时候我熬夜整晚不睡,她来了之后我特别困,就又回到床上去睡。这个时候阿姨的打扫也会边做缄默的,常用的吸尘器也不拿出来用,自己蹲在地上擦地。或者她也知道我喜欢在家里乱扔乱放,食物什么的可以丢,纸张文件却绝对不可。她会把我丢在各处的纸张收集起来,放在工作台上。等我醒来,我再一一确认是否要丢掉。

再熟悉一点她也会问我一点私人问题——这些私人问题是她深深的忧虑。比如我的房租多少,她会拿来跟自己的比一比;为什么你还没结婚哦?——她儿子每天只打游戏不找女朋友成为她最近最心烦的问题。当她发现我给喵买的罐头和猫粮那么贵之后也会来打趣,你家的猫吃的比我们全家的伙食费还贵哩。

在她来我家打扫一年的时间里,我家的喵还每次都躲着她。渐渐的熟悉起来,喵也会去蹭蹭阿姨,阿姨也会说,我去打扫的别人家有五只喵,没有一只有你的好看,不好看的猫我也不喜欢;不知道那家怎么想的,猫不好看还养五只,而且还心疼的跟宝贝似的。

今年开春以来,我请阿姨的频率增大。作为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症患者,不请阿姨的话三五天后家里就会变成废墟。作为一个话不太多的阿姨,偶尔讲自己的事情,我也会认真去听听。比如她丈夫已经去世了,现在陪着儿子住在北京;而儿子又只是大专毕业,在她看来又不听话又不懂事;她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给儿子做饭,陪着儿子生活。

我不禁很羡慕她儿子。当然我猜,我妈妈也很羡慕她。

阿姨对我最严重的训导有那么几次。首先是她发现我冰箱里的食物永远吃不完,她会用她一贯淡然的口气说,有钱也不能浪费粮食啊!这辈子你运气好可以浪费粮食,下辈子说不定运气不好去乞讨都没人给你吃!还有一次我生病,她来打扫,看我吃的将就,又说,挣那么多钱有什么用,赶紧结婚找个人来照顾你啊,不然过这么惨挣钱还有什么意思。

我当然不会觉得被冒犯,我当她是长辈,在分享她的人生经验。

最近几次阿姨总说她胳膊痛,去开了几次医生。每次来也会道歉说最近做不太动,跟我道歉有些地方没弄好。我当然不会介意。昨天上午她打扫完,又拖了大概十几分钟。看看这里看看那里,感觉她一副不放心的样子。最后她跟我说,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帮我打扫了。过完中秋,她就要回家乡去了。

北京的生活成本太高了,她的胳膊又生了病。如此下去没办法。她说在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儿子和家乡的女儿会帮她在家乡盘个店做点生意,至于卖什么和渠道之类她儿子正在网上帮她物色和打理。最后还不忘问我的意见,你觉得现在卖什么好呢?

这突如其来的告别竟然让我有点伤感。一年多来都是她在帮我打扫房间,似乎是我在这个人生阶段的固有陪伴者。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一年来初来这个小区的情景,从空荡荡的房间到装满物品满满当当,一路的失落与歌唱,就在一次次的来回打扫之间,多余的被丢弃清除,留在房间里的也不过是每天都在衰落与变作陈旧,未来或有新鲜美好的人生在等待吗?然而未来的人生应该不会仅仅是换个阿姨那么而简单。但这个阿姨,却在一次次来跟我静默相处三小时的间隙之间,产生了某一些说不出的情感。那么我能说什么呢。说什么也是多余。我多结了一些钱,她跟往常每次一样推脱不要,我塞进她的书包,迅速关上了门。阿姨在门的另一侧会是什么表情呢?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她正勇敢而乐观的要赴往新的人生去了。

應該。

 2016-12-08 01:07

我好像已经非常习惯你哭了。你坐在我旁边,或者坐在我对面。不管是在吵闹熙攘的餐厅、饭店,还是在与世界隔绝的我的车上,你哭的时候我都可以完全脸不红心不跳,在你旁边玩手机。

但是你知道吗?在你哭的时候,我心里甚至是羡慕你的。

我是那种对自己的伤感无法调动情绪的人,习惯忍着,对自己如同旁观者。认定世界的悲观秩序,以及自己无法超越。一切都是缘分吧,一切都是报应吧,一切都无法避免吧,心里这样想。上一次大哭,是在医院抢救喵;上上一次,已经记不起了。不过我看电影的时候我经常哭,看别人的故事才能心安理得的掉掉眼泪。

那么每次你哭的时候,我都认定你在认真耐心的与自己对话,并对自己遭遇的事情毫不含糊;尽管你最终还是会选择投降,那么眼泪,是你心碎的凭据吧。

我们已经认识将近三年了。三年中,我们都变了好多。过去我总喜欢去评价好坏,现在我已经不愿意这样了,事情发生了就发生了,无所谓好坏。

最近你状态很不好,曾经很爱讲道理的我,也许这些日子你也对我大跌眼镜。目睹我所经历过的这些,你应该知道,所有的道理在我这里都已经失效了。做不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难过的时候我也会失眠到天亮,压力大的时候我会放肆大吃,开心的时候我会放声大笑,这就是我现在过人生的方法。我觉得挺好。

这些,有一半是从你那里学的,但我发现,你却渐渐把这些丢了。

如果真的有什么是我觉得有点担心的,那就是我竟然发现我受你影响居然很大,而你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我的很多观念,在好朋友的路途上,我们越来越像了。

曾经看《女朋友·男朋友》,你说你像陈忠良,看电影总喜欢在里面找自己的影子,投射自己的故事。这部电影我也看了很多遍,我记得你在我当时小屋里看这部的时候也会掉眼泪,那现在呢?

我还是很喜欢这一部,我仍旧不会投射自己是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你却已经换了剧本去当主角。我想说的是,我们的人生就是这样,兜兜转转,你不会是任何一部别人的剧本中的主角,你只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

不久前你对我说,自己经历了接近抑郁的低潮,才终于懂我所经历的一切真实。我多么感谢在你似懂非懂的时候愿意相信我是真的。那么以后还是一样,不管你仍旧享受在谁的人生里当主角,很少给我打电话的你的电话响起的时候,我都会是你最好的朋友,看着你孩子般委屈的哭啊哭,我就坐在你对面玩手机。

今天回程的路上,我们听了很多歌,有一首是杨乃文的《应该》。我喜欢这种云淡风轻面对往事的方式,哀而不伤不是根本,而是终有一天你会懂得,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应该不应该。

你的心里其实一直有答案。

养喵贰周年记。

2016-12-14 00:00

似乎已经习惯每天回家的时候一开门就看到它睡眼惺忪、疑惑不解的表情。据说喵近视,看不见,但通过气味、声音,它才判断是我回来了。于是黑暗的天地开始通透光亮,它的时间才正式开始——当然偶尔我不出门的时候,它也非常嫌弃我,因为它更愿意在梦中不醒不醒不要醒来。

很多时候,我都会思考我和这只喵的关系。它是唯一的属于我的喵,也许我并不会是它唯一的主人。我从来没有能够驯化它,是它驯化了我。

两年的时间,从手掌那么大的小家伙,到今天慵懒闲适领土意识。我所学会的绝不仅仅是通过学会了语言之外的方式进行交流,还学会了甘之如饴的接受关于它的一切——这段关系是我自己选择的关系,它有爪子所以会抓伤我,它不会说话所以无法对话,它也不理解我对它的情感——但每当每天我那么不愿意的在早晨醒来,看到它就那么和平安宁的睡在我的身旁,抚摸它温和恍惚的体温,一切都值得了。重要的不是它对我的情感,在日复一日看似单调的重复中,我所能寻得的恰恰是我自己对于这段关系的确认。

多么讽刺,从前在每一段关系里,我都喜欢抢占道德制高点,讲道理,闹的天翻地覆;然而上天就派了一只猫来教会我,(用柴静体的鸡汤范式来讲就是)每一段关系都是一种自我到达。你不必多言语。承担和包容,是现在的我的方式。

今年夏季的中毒风波至今想起来都让我心惊胆战。日复一日,当日常的、从来都认为不会失去的东西,哪怕是一个宠物,当这样的命题到来时,都让人觉得绝望。让人绝望的不是一个「宠物」,而是你们相互的陪伴,你们给与对方的信任,还有你们相互付出的时间。所以在被宣判可能会失去它的时候我哭了好久,在它无所依傍的钻在我的怀里向我求助的时候我哭了好久,当最终脱离危险期回程的车上,我也一直在哭。

好险,我以为我再也没法哭了呢。

好险,差点失去你。

好险,差点没能及时领会你来到我生命的意义。

但如果今年夏天我失去它了,我现在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呢?也许家里再也不会猫毛满天飞,也许省了不少猫罐头钱,也许我再也不会养任何宠物,甚至不会去考虑养一个孩子——但其实也许真的失去了,生活本质上来说也不会有什么差异。我的生活还是我的生活。只是不得不承认,还是感谢它来到了我的生活,那看似无足轻重的一点点色彩,在平日单调的日常生活的每一刻当下,都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吧。但,养了也就养了,再养,也不会了。

现在抱起它、触摸它的每一次,都会心里默念感恩,所有从今年夏天所多出来的时间,都是赠与,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我经常日夜颠倒、朝息夜作。常常一个人面对完整一天。在没必要讲话的一天里,在毕业后远离所谓「荣耀」,人生着陆后越过越真实和平淡的每一天里,我的世界似乎只有这个小屋。我在这个小屋里思考,踱步,失眠,感伤,或者兴奋异常。那么另一个栩栩如生的它,几乎是我抽象的世界里唯一具体的事物,是我与世界的联结;在我大步流星、欲乘风归去的每一次不能寐的夜里,提醒我要怎么踏实而坚实的面对此时此刻此地此身。现在我可以说,这才是我的位置,这就是我的人生。我喜欢这样的位置。

每当我离开家,去其他世界盘旋的时候,当然心里会记挂家里的你。因为你正在等着我回来。尽管我对你来说就是一个「移动肉罐头」,你对我来说,就是我这两年时间里最重要的又安静又生动的陪伴。

未来呢?不去想多么远的未来,只在今天和明天,像第一天那样爱你。

和平 2017。

2017-01-29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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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音乐:孙燕姿 – 孙燕姿 同名专辑

今天大年初一,我在老家,车上载满了人。曾经熟悉的大街小巷现在都在可见的雾霾中,然而这并不是最可怕的事情,最可怕的事情是,我对于这个城市一点都不认识了。在两个小我很多岁的弟弟的指引下,我才得以勉强开到目的地。那些曾经每天都要走三四遍的路,就这么如同魔法般的,在我面前换了新颜。新冒出来的路,如同我缺席的岁月那般,自己生长了它的意义。

于是我故意又多开了一段时间,在所谓的「故乡」。一路我都在使劲回忆当时我重复路过这些风景时的心情,果然很难忆起。但家里的人以及人际关系却很难发生变化。当我每次春节回家不得不进入到那些繁杂的人际关系中时,才不断被迫的被确定一个个具体的身份,从家族谱系,从姻亲关系,或者从称谓变迁。但于自己而言最可怕的事情却是,被切断的记忆在这里得以相连,这才得以找到合适的参照系去反观自己,然后把不同阶段、片段的自己串起来。我这才发现原来当我回到连续的场景中去回忆往昔时,看所有的人与事竟如同今天开车在本应熟悉的路上奔驰的感受——陌生找路时忐忑如同初次,上路踩油门只能看眼前,旁的风景其实并看不见。

2016 年过得似乎有点不真实,或者说都没勇气去回忆。如同蒙太奇般的,我竟然又回到以前的学校去培训。阔别已久,但那毕竟是这个世界上我最熟悉的地方之一。那种如同旁观者般的潜伏感,或者似乎穿越般的回到过去的感受,说起来简直不太真实。又一季花开,又一季秋风又吹落,我其实经常还是会想起青葱岁月发生过的点滴。我也会不断地问自己,年少的时候,如果自己稍微做的好一点,会有不同的结局吗?但是参与的另一方当事人却已经完全失去了联系,成为记忆中不再名状也不再鲜活的意象。

记忆的这头当然是此刻的自己。这是一个三十多月,小腹微隆,每天黑眼圈,经常失眠,脾气暴躁,抽烟,大衣上经常沾满猫毛的我。因为还要为人师,经常要装作自己贤良无害,实则草包一个。

十几年前的那个家伙一定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别人的老师,他大一的时候张国荣自杀,他说他也要四十岁的时候就死去——四十岁,多么遥远的年纪啊。我可不要活到大腹便便的老男人的样子,我要在还不错的时候死去。

十几年前那个家伙视爱情为信仰,却在追逐自己的道路上越挫越勇,于是很长时间他都搞不清楚他到底是爱自己还是爱爱情。

十几年前那个家伙对人生充满了乐观的期待和信心,每天醒来都亢奋都跟打了鸡血似的,誓言将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谁能想到他三十多岁会得抑郁症,每天有勇气醒来,能迈出门去面对世界已经是他每天追求的最大功勋。

Life is a joke.

这几年因缘际会,跟本科室友韩帅见的最多。打了那么多年的「哑谜」之后,再次聚首,相处变得容易很多,当年的禁忌亦可以被随意踩踏,感觉犹如叛逆般的快感。其间他还经历过一次感情危机,很受伤的样子,但终究短时间内化险为夷。我在旁边看的唏嘘不已。不过我觉得他这几年变化真的很大,这种同班同学又同寝室的距离,很难让人有非常深入的代入感,然后又快速反思自己是否也有这样的变化。

无法忘记大一报到的当天,初推寝室门看到他灿烂的笑容。后来他经历的挫折让他从那种闪闪发光的人变成今天的平凡的样子,这其中有多少「不得不」多少「主动选择」的成分很难去衡量。不过他似乎很喜欢和享受当下的状态,在事业上感情上都有那种「终于找到自己位置」的满足感,which 让我非常羡慕。

他现在是鸡汤文章传递者、正能量使者以及中医养生文化的传播者。每次他都会认真的给我推荐一堆他的心得以及理论,煞有介事,我不敢变现的过分漫不经心,实则毫不关心。不关心的当然还包括他经常为父母安排的各路旅行以及团聚等,我更加碰都不敢碰——他在主动去尝试的,是我没勇气去触碰的。

当然我会问他一些关于故人的消息。等各路八卦听完,最重要的还是要问问猴子同学。以前是旁敲侧击,现在则单刀直入直接发问。有大概一年的时间,他都告诉我猴子同学选择了辞掉某金光闪闪的饭碗,特意回国就是来办理辞职事项的。最让人震撼的当然是,他上次回国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居然还跟父母come out 了。之后回国外生活去了。

这让我难以释然。曾经的理想壮志满怀,他那么拼命的为自己挣来了曾经拥有的前程——甚至前程正在越来越走高;曾经他那么的热爱江南水乡的生活,总在怀念南方的天气南方的建筑;曾经他那么喜欢韩帅,那么的低到尘埃里——如今是发生了什么,让他宁愿放弃种种,独自生活在异国他乡?这件事一直在我心里打结,解不开。可能我心里仍旧非常不自信,担心自己无法变成自己却也无法成为任何人——我会不会也在某种际遇下会放弃自己拼命所换来的一切,会在某个时刻认为自己追求的并非自己真心所向?我会不会终有一天拥有某种勇气,以最真实的面目来面对自己同时来面对父母?我会不会有一天也愿意习惯漂泊,在某种不确定性的际遇中宁愿客居他乡?

我不知道,我没有答案。

这一次,有关出国的话题,我再次问韩帅关于猴子的选择。他怔了下,如同下决心般推了推眼镜,他告诉我,猴子去年夏天回国告诉他,他跟男友结婚了。

于是所有的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释。我相信他一定是在某个我所不知道的国度的某个角度里,找到他所一直寻找的「和平」。生活最终的流向可能没有走向「不忘初心」的方向,但仍旧愿意相信,他一定找到了他对于人生的更加美好的答案。

在电视机前听王菲的《幻乐一场》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守在电视机前,甚至跑回国去看现场?可以想象在热浪翻滚的海边,在阳光炙热的岛屿,在轻微吹拂的海风与觥筹交错的红酒中,他可能已经扔掉了这些潮湿阴暗的意象,正朝着他曾经所向往的光亮缓慢接近。

那么他是否还记得曾经喜欢的孙燕姿的这首《和平》,在世界正在面临巨大变革的 2017 年伊始,在我们已经越来越接近 40 岁的年纪里,

和平一样难以寻找,

和平。

被否定的人生(1)

2017-02-04 23:36

一                           

沈逢时生在红旗下的五十年代。第一个孩子是男孩,家里人都非常高兴,且看他小时候眼睛大大的亮亮的,又机灵的很,从小就受到老师以及街坊邻居的喜欢。但他的童年期正是大饥荒的年代,因此个子长得并不高;青春期又遇到文化大革命,每天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种地、收成,不亦乐乎。但从小沈逢时便有点忧郁的性情,不爱说话,似乎他总在盼望着什么,却永远差那么点点。

他父亲人虽然很好,但脾气差。他父亲十来岁时丧父,奶奶带着襁褓中的叔叔改嫁,甚至还随了别的姓氏。到后来,这个已经不姓沈的叔叔要上大学的时候,正是沈逢时应该上中学的年纪。逢时的爹每天都在院子里抽烟,发愁的不行,自己的弟弟要上大学,需要钱;自己的亲儿子也要上学。小时候的耻辱顿时用上心头,沈氏在村里是大姓,老爷子就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今天在大老爷家,明天在小叔家,总是饿不着肚子,总是缺乏温暖。他长大后有能力来负担一个人的学费的时候,他选择了已经不同姓氏的弟弟,似乎是在向他母亲宣战。

那么逢时,纵使天资再高,也不得不屈服于现实。老爷子帮他在大队里找了个活计,跟着村里修修补补,用以贴补一家的生计。

逢时手巧,手艺好,总是干一行像一行,在村子里也是小有名气。很快的,男孩子到了二十来岁,村里的、隔壁村的,说媒的多了起来。他像是受穷受怕了似的,管它沉鱼落雁呢,管它闭月羞花呢,都看不见;他千挑万选,选了一个长相平庸的本村村长之女。这户人家在旧时代,是地主;他们家的院子,虽然看起来也是破败的旧院子,但仍然庭院深深深几许,细看一砖一瓦掩不住富贵人家的气质;虽说文化大革命时糟了不少罪,但改革开放后,仍旧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很快当了村长。

这村长家的小姐,也是看上了沈逢时的心灵手巧。很快沈逢时发现附近的矿上运输的车辆总是在附近出事故,于是他开了一个修车厂,八九十年代,已经过上了万元户的生活,虽说辛苦,但得意的不行。

他的弟弟妹妹因为小了几岁,都有了机会去上学,也都上了大学。但似乎收入都没他多。很多年很多年,每年过年一家人聚在一起,他都会说,你看你们读书有啥用,还不如我现在过得好,穷一辈子;我是没机会读书,不然一定比你们强。

沈逢时结婚不久,就有了第一个孩子。当然这也是整个大家庭里面的第一个孩子。不过沈逢时总是觉得不太喜欢,因为是个女儿。沈逢时仍旧不苟言笑,中午晚上都一个人喝一两盅。他也不喜欢抱女儿,甚至心里不愿意接受她。女儿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母亲那里,直到五岁那年冬天,女儿半夜突发高烧,他总以为没事没事,当最终送去儿童医院时,女儿已经烧到抽风,之后癫痫的毛病伴随她一生。

这多少让沈逢时有点愧疚,于是他终于想要好好的去爱这个孩子。他带着大女儿天南海北的求医,无果。最终,每天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一次又一次的犯病,送医院。他有时候喝酒会哭,他会觉得是不是自己哪里犯了错,老天爷总是在惩罚自己。

其实沈逢时也不是真不喜欢自己的女儿,而是更想要个儿子。他总在想,这一辈子自己聪明一世又如何,赚得金山银山又如何,还是要有个儿子才有继续奋斗的动力。于是,他生了第二个孩子,女儿;第三个,女儿,计划生育罚款严重,商量之下将孩子抱养给了市里一家人。在之后,妻子有孕,他们都要先去做检测,是女儿的话就打掉……这样的轮回一直到他四十岁那年,他二十三岁结婚,在结婚十七年之后,他终于有了一个儿子。他将所有的父爱都倾泻而出,摆酒席宣告天下他的喜悦,而两个女儿更像是家里的两个丫鬟,做家务、伺候父亲和弟弟,然后默默的等着出嫁便是。

老来得子,沈逢时觉得自己终于转运了,老天爷终于让他的财产有了人去继承。于是他更加辛勤的工作,九十年代末,村里集资建楼房,他买了一套;两千年出头,村里又集资建楼房,他再次买了一套;奥运会时,他又买了一套村里的新的集资楼房。这次的房子是所有房子里最好的,200平米,全南户型,最重要的是,打开窗户朝东可以看到湖光粼粼,往右可以看到西山蜿蜒。当然,关于房子的分配他也想的特别好,最早的那套给有病在身的大女儿,总算有了房子可以找个女婿吧?之后的两套新的一套给儿子,一套留给自己养老。

当他的儿子12岁时,他已经55岁了。这时候村里建了车队运送煤炭,他也参与其中,近六十岁的老头开车满载的没车,路过小时候生活过的村庄,路过自己流过泪的小河,路过那些有文凭的家伙们,然后在他们身旁的时候故意踩下油门,这时候大卡车的黑色的烟雾升腾而起,仿佛在说,看你们这些没本事的家伙,哪及我的分毫?

他父亲一生倔强,童年受过伤的人一辈子不懂表达自己。沈逢时有时候觉得自己跟他父亲很像,他们都不爱表达,但他无法原谅父母把读书的机会让给叔叔这件事。父亲去世时,他终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他抱着他妈喊啊,终于死啦,终于死啦,可是我呢,要是让我上学该多好……

到今年为止沈逢时都在保持着他高傲的干劲,不管儿子多么的不争气,他也甘之如饴的用他日渐衰老的身体在赚钱。传宗接代、买房买地的传统观念在他的闹钟从来根深蒂固,如同信仰一般。哪有什么错呢?不会有什么的错的。

不过,今年过年他有点不太高兴。市里新出来规划,因为某个国家级的会议的规划用地就在他们村,他所在的村子以及楼房都要面临拆迁。村里其他人是高兴的,因为可以得到丰厚的拆迁补偿。不过像他这样的人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按照拆迁补偿方案来看,以院子为主的宅基地补偿策略,他这些年用血汗赚来的几套楼房不仅要被夷为平地,且因为当时盖楼房时手续本身就不全,这些楼房几乎得不到补偿。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且不论自己还能不能再买到这么大这么好的房子,拆迁这件事情本身所推倒的不仅仅是村庄本身那么简单,推倒的还有他和他之前所「看不上」的人之间显赫的「优越感」,他以前坚信买房子买地总是没错,可以祖祖辈辈传下去的东西他觉得他都可以至死去奋斗,但现在一拆,他的豪宅没有了,当然,他赖以生存的优越感也将被拆得无影无踪。

在饭桌上他喝了点酒,大声的说:明年开春,我也不到处忙活了。忙活什么呢?忙了一辈子,最终和村里好吃懒做、从来没奋斗过的人得到一样的补偿款,未来住进一样的回迁小区,到了快进棺材的年纪了,一切清零。

沈逢时平时总是缄默平静,但每次喝了酒,就会话特别多,这一次也不例外。

背后的大森林。

2017-03-13 00:01

总有这样的时候,当你面对新鲜的领域充满期待的观望着,面对琳琅满目的选择,你却望而却步。似乎内心总是隐约的答案,在召唤,在蠢蠢欲动,在呼之欲出,当你潜下心来体会,选择就在心间。

是什么时候,谁在你心里种下答案呢?你使劲想,这个选择,和记忆中已经远去的尘封往事。然后大喊一声,哦,是他。他曾经有一件一模一样的衣服。

多年之后,在我每次面对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又想要跃跃欲试的时候总会掉进这样的死循环——我想要有自己的风格,想要有自己的选择以及判断,但我几乎每次都失败了。在我每次在众多的选择中勇敢挑选的时候,最终似乎总会走向回忆里那个种了很久的答案,它总是以一种友好的、不紧不慢的、温柔的方式前来,总在最后那么一刻将我俘获。

我不断的重复这样的循环。当我想要尝试一下护肤的时候我挑选爽肤水的方式,当我想要买一件春天衣服时挑选皮衣的方式,当我面对一个空荡荡的房屋要装修选择地板颜色的方式……似乎都在呼应曾经内心里面最好的那些体验的场景,每一次都似乎都打开一扇门,在这么久之后,仍旧指引着我的生活。

当然最大的影响是前任。曾经你们那么亲密,你们试图在一起建造共同的生活,你们那样激烈的尝试着然后失败了,可是不经意间的那些设定,可能是雪天的时候披在身上的呢子大衣,或者深夜醒来赤脚踩着的实木地板的质地,都在很远的不知何时的地方,有深远的回响——与对方已经完全无关,他全然毫不知情,你也觉得没必要矫情的告诉他后来发生的这许多事——年轻的时候写下的故事,纵然遗憾许多,如今想来仍旧美好。这样当然不是最好的结局,然而,哪有什么最好的结局呢。

曾经亲密的朋友,曾经热爱的老师,曾经追逐的偶像,曾经痴迷的书籍,都以某一种「后续」的方式不断的闪现其意义。恕在下不才,没在那时那刻那地那身给你们想要的回应,不过它们果然在日后的时间里,野蛮生长在我背后的大森林里。

时间的镜子。

2017-04-22 16:40

很难想象时间就这么倏忽一下划走了十年。十年前的这个春天,我多么忧郁、灰暗,然而似乎凭借生来的乐观,却也可以在尘埃里一次次的对自己重复要坚强要坚持。但必须要承认,那时候的我自己的世界无比渺小,甚至装不下一个小小的自己。对于自己的过度关注,使得当时本来不太大的困难被自己悲情化成无比悲壮的色彩,现在看来,甚至有点自恋。

当然这绝对不是我一个人的状态。我们当时玩得好的几个人,都这样。那种情绪是如此浓,吞噬掉这条关系线索连着的每一个人。我们仅仅拥抱着彼此,想要取暖,想要超越。然而我们越用力,越绝望。记忆中的色彩,就如同娄烨电影里摇曳的忽明忽暗的镜头。

那么之后发生的事情都像是隔了一生一世。像电影的续集,第一部中你还笑靥如花,在写诗,在歌唱,在与我争执不休;然而突然随着本科毕业的谢幕,这一部完结,下一部还没开始,命运的写手毫不留情的写下了你的死讯,随后的你变成社交网络上的一个不再更新的账号,成为印刷品上不再颤动的笑颜,变成许多故事的起因和命定的结局,只是也许,新一季开始的时候,你浑然不觉。你只是墓碑上那一抹浅浅的笑。

这个清明去看你,你的墓碑前摆满了花,甚至还有很多信笺。那些写给你的情真意切里面,也是没有你参与的吧?你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地方,只有你自己知道,我们在时间的这一头,像牵着一只再也看不清的风筝,风筝再也看不见,但我们仍旧舍不得松开手中的线。

恕我薄情。似乎我已经有好久没来看你。也许因为懒,也许因为「近乡情更怯」,也许因为不想在乎仪式感。你离去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原来「人时已逝,人世很长」是这个意思。十年间当年我们仅仅相拥的伙伴们竟然已经很少相见。我问同行的好友,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们都选择了决绝离开那段岁月,即使永不忘来时路,回去凭吊,也要深夜潜行不敢惊扰。我们心里怎么会不懂得,我们不愿面对的不仅仅是现在的彼此,不愿面对的是那段浓的化不开的岁月,是那个真诚、纯净得让人有点不忍的我们自己——岂止是不愿,更多是不敢。在人世面前,我们都做了逃兵,都成了失败者。

那么只有你成功了。你的生命定格在了永恒的 20 岁。我们几个呢,每当我们回头的时候,你就像 20 岁的一面镜子,照出现在的自己,然后在时间的那一头仍旧浅浅的笑着说,不要忘记曾经的誓言。

去陵园的路途花了两个小时,扫墓的时间却不过十来分钟。我到达之后就一直想要离开。想说的很多话,很多很多,但都不需要说出来。 

只留下我独自来唱离愁。

2017-05-02 02:12

昨晚(4月30日)匆忙去看了小朴的「好好地2」演唱会。并没有百感交集。甚至觉得无话可说。似乎就是到这「词穷」的年纪。

那么,简单说几句好了。

「我爱这艰难的又拼尽了全力的每一天」

虽然小朴自己说他的嗓子给完蛋了,但是平心而论比 2015 年冬天那场表现好很多。不过,我已经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表演了。

如同高中的时候听《我去 2000 年》,我相信他音乐里的每一个字,那些音乐是组成我自我的一部分。今天听到新专辑《猎户星座》,我会带点怀疑的听——就像我前几天跟一群好朋友吃饭,我问他们,你觉得某某某是商人,政客,还是学者?似乎不久前还愿意相信人的多面性、立体性与复杂性,现在似乎在不知不觉之间觉得人的首要标签才更加重要。我一定相信朴树仍旧是对待音乐最不「商业化」的那一群,在信息如此泛滥真心如此匮乏的今天,我却很难找到合适的自处的方法。那个愤怒的少年长成了今天的大叔样,我要接受他今天音乐里传递的价值观吗?这种价值观里,是不是其实只能是必然?平凡真是唯一的归宿吗?

在 talk 环节,小朴说,他其实状态很差,但是他在为演唱会的开场曲目(也是新专辑的第一首歌)《空帆船》填词时,竟然写出:

我爱这艰难的又拼尽全力的每一天。

显然是有点违心的。但后来(并不知道是多久以后),这首歌词,他又非常喜欢。

看起来有点玩世不恭,但想想也很真实。写词的那个人是个诗人,写完词的那个人是个凡人,后来凡人也照着诗人的视角去看了看世界,世界清亮了。

「时光真疯狂,我一路执迷与匆忙」

唱《且听风吟》时,朴树哭了。他说他很久没哭成那样了。一直觉得演唱会上哭让人觉得很尴尬,虽然据他自己解释,是因为专辑做的不尽如人意,想到了录专辑以来的种种煎熬种种不如意,最终的唱片的样子还是离自己的预期差距太大,所以难过的哭起来。就跟我想不出、写不出自己想要的论文那样,只能半夜抽烟在小区里转圈圈的难过,找个大舞台,让大家花很多钱去听他牢骚听他哭,也是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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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不认识的姑娘一遍在喊着「朴树我爱你」,一遍在大声嘀咕,「怎么这么多抱怨,有那么惨吗?太假了。」我呢,没忍住笑出了声。

虽然还是更加喜欢王菲演唱会式的一言不发,虽然还是觉得很尴尬,但这首《且听风吟》毕竟记录了我的青春岁月中至关刻骨铭心的一段人生,可以找到难找的节奏且不看字幕一字不落唱下来的我,唱着唱着还是被自己给感动了。

大合唱,不是我的大合唱

全场大合唱的第一次来源于《生如夏花》。当灯光亮起,大合唱的氛围形成的时候,大家自发大合唱。我这才意识到,我跟大部分买票来听演唱会的人,都不是一个年龄段的人,或者说,我们喜欢的,可能不是一个朴树。

不过在《傲慢的上校》开始唱时,我还是想起我大学时候的英语老师跟我们讲这句「人如鸿毛,命若野草」。只是我当时太年轻了,还不足以领会。可能就跟现场大多数喜欢朴树的人,大都是从《平凡之路》开始,再早点从《生如夏花》、《Colorful days》开始,我却不是。但是跟我一样大的人,现在应该没啥力气去跟自己折腾了吧。

另外两首大合唱级别的歌是《白桦林》以及《那些花儿》。不管是台上还是台下,都把伤感的意境唱的无比流行。

第一次拿到那盒黄色麦穗的卡带,我还在念高中。那时候我好爱我的几个好朋友。今天是 2017 年的五一劳动节,白天的时候看到高中班级的群里有人在放高中同学婚礼现场的照片。于是都可以想象微信群会变成各种各样的表演……每当我听到朴树都会想到他们,我一直以为他们就是我的「那些花儿」,而不是今天微信群里的「这些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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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5 年《好好地1》时,在唱到《别,千万别》时,字幕君没偷懒,小朴却一直煞有介事的哼哼呀呀,没有一句是在唱歌词。这一次呢,还有这首《别,千万别》,字幕君直接跳票,字幕一直显示着互联网的表情符号,当然小朴就可以装作无辜的哼哼呀呀,没有一句歌词。于是我一下子分不清,上一次以及这一次,到底是谁在跳票,或者其实是,听歌的我太过认真。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认真,你就输了。

是的,我就认真了那么一下下就给输了。从《New Boy》(收录于《我去 2000 年》)到《Forever Young》(收录于《猎户星座》)就是我所能看到的朴树,就是这么一个有点朋克的朴树。同样的旋律,不同的编曲、截然不同的歌词,就像顾长卫的《孔雀》里面的吕聿来的那个角色所表达的那样,世界与时间就是这么真实呀,究竟是谁变成了谁,究竟是谁消费了谁,还真不好说。

你看我,看起来也是这么的虚伪,心口不一。明明说词穷,却还在大半夜洋洋洒洒的喷这么多。还能怎么样呢,谁都不能总是只顾回头的活着,不忘初心太难,忠于此刻的我已是功德无量,未来,谁知道呢,再次被推翻也没啥,李宗盛不是说嘛,要「嬉皮笑脸面对人生的难」。

能活到未来再说。其实朴树也说了,在《Never Knows Tomorrow》中:

是的今天有今天要完成的功课

而明天有明天的烦忧

就让它去 船自然到桥头

待船到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