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有一个奇怪的癖好,喜欢开车去不远的商场,买一杯咖啡,把车停在空荡荡的广场,杵在车里听音乐。有时候是滚滚晚霞,有时候是绵绵细雨,有时候的袅袅月光。坐在车里,听熟悉的或者不熟悉的音乐。
似乎是从开车之后才又恢复听音乐的习惯。少年时期多么热爱流行音乐啊。跟很多人一样,流行音乐只是陪伴了寂寞的青春期,大学之后,个人曲库就鲜有更新了。
这一天我去了 shopping mall 买行李箱。在大概选定款式之后,我本来钟意灰色。看到有人在看公文包,也就凑过去看了一眼。事实上我对手提包没什么需求,我大部分时候都开车,经常用的东西都堆在车上。东西多的时候也就塞满从日本买来的 porter 的挎包,特别大,看起来特别夸张,然而我却特别喜欢。那个挎包让我想起大学时候特别喜欢的英语老师,她有一个特别大特别大的包,有时候她从包里掏出面包和牛奶,有时候她从包里找出我们的作业,有时候她还从里面拿出她刚从新街口淘来的 DVD,有一次直接从里面拿出了人民文学版的约翰克里斯多夫。于是我似乎也想有一个那样的大大的包,可以把一切喜欢的东西都装在里面。然而我却常常把包里装满杂物,经常在那个包里翻来翻去,什么都找不到。
这次看到那个公文包,我却突然想起来很多年以前,在和 Q 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有那样的一个包。经常出差的商务人士可能都有那样的包,可以无缝的安装在行李箱上。无数次他要去出差,我就看到他推着他的行李箱,行李箱上放着那样的公文包,公文包里放着电脑。
于是我分别拿了灰色和黑色的行李箱,分别搭配相应的公文包。记忆开始自动调用已经存好的审美,本来我觉得灰色加黑色的搭配很 fancy,然而竟然又觉得黑色好看。我定了定神开始思考原因,原来是因为如此的搭配匹配了 Q 的那一套。那么,我应该是跟这样的审美对抗呢?还是会甘之如饴的被存储好的审美来支配呢?
一把年纪了,就不会挣扎了。因为你会知道,人生当中的所谓因果,都是在不经意之间写好的。如果所有的事情都要在成熟之后进行审视和修正,大约时间都要用在这些事情上了。但这些在不经意之间写好的预告,却在十年之后完全陌生的时间与空间中突然开花结果,和特定的人已经彻底失去关系。这一切是我自己的故事,也是我自己的选择。
Shopping mall 里面还有 cold stone。我第一次吃的时候也是和 Q 一起去的,在新中关。那时候嘴里一直说好吃啊好吃,很多年之后我知道我其实不喜欢吃甜食。那时候说好吃大约是因为气氛使然,此刻不喜欢甜食也是一种自我确认。但这不影响我在异国他乡看到 cold stone 的时候还是会泛起莫名的温暖。这仍旧是我的岁月里已经写好的,和现在的 Q 无关。我们当时相遇的时候,也并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这真是吊诡。不管我们分手的时候是不是很难看,不管我当时认为是否对他有很多喜欢,不管我们如今是否还在联系、用什么语气和对方说话,但想起这些的时候,又似乎是此刻的自己和那时的自己相遇,也和那时的他四目相对。没有了爱也没有了怨恨,时光流逝洗平了创痕,原来在时过境迁之后想到这些,竟然只有感激。好在,年轻的时候不够成熟、不够洒脱、不够聪明、不够懂事,以至于在这个有些绵绵细雨零星点点的时候,我竟然感到一阵惶恐,谢谢你们和我一起书写我的人生故事,那么这个黑色的包,我也是心悦诚服的带走了。
但是我又何尝不知,他可能现在用的,已经和当年的完全不同。我所怀念的不是他,而是那时候的我们自己。
这时候突然 shuffle 到了王菲的《暧昧》,对,就是这句:
猶疑在似即若離之間 望不穿這暖昧的眼
似是濃卻仍然很淡
天早灰藍 想告別 偏未晚